|
| [来源]青年记者 |
[作者]张成良 |
[时间]2007-7-28 |
|
|
随着新闻传播工具的普及,特别是网络的快速发展,目前,新闻传播手段正在发生质的变化,信息传播呈现的多样性和多渠道性正在深入人心,然而信息传播的多源性也对媒体素养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在伊位克前总统萨达姆死刑的相关信息传播中,偷拍视频信息扰乱了新闻传播秩序,造成了伊拉克种族冲突与国际暴力事件的发生。本文从萨达姆死刑过程网上传播的社会影响加以分析,探讨信息多源传播时代媒体的社会责任。 问题的提出 2006年末,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处以绞刑。从伊拉克官方公布的电视录像片中可以看到,萨达姆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情绪稳定。但是在萨达姆死后几个小时内,一段持续大约两分半钟的录像就出现在YouTube等网站上,画面中萨达姆与没有出现在画面上的人进行了一番语言上的相互攻击。一些专家从录像中粗糙的颗粒判断出,画面是用手机拍摄的。 应该说,萨达姆被处死的事件本身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引起媒体关注也在情理之中,在官方控制新闻发布权的情形下,通过发布偷拍画面,形成另一新闻传播源,是提升媒体关注度的不错选择。网络发布的这段视频也的确获得了更高的关注,各国主流媒体纷纷转载,网络媒体更是把这段视频挂到重要位置,短时间内形成了一条媒体传播链。这一切似乎都符合新闻传播规律,无可挑剔。问题是,多源性传播的信息是否会带来消极的社会影响?伊拉克接连的暴力事件以及未成年人效仿自缢的案件,引起人们对网上传播消息的种种疑虑。类似由信息传播引起的暴力冲突和大量自杀案件,此前并没有出现过,这不仅在新闻伦理学层面上提出了新闻道德问题,而且在媒体的社会责任上也提出了问题:媒体在对新闻素材的选取和传播上,是否应该预判新闻信息的社会价值? 信息多源传播时代的媒体躁动 目前,随着新闻传播硬件的进步,软件也有了相应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信息来源的多样性,多渠道性。在网上任何人都可以发布新闻,而这在以前是绝对不可能的。这种信息传播的多源性导致了消息传播可靠性的大大降低,从而造成新闻传播的失范。 萨达姆被处以绞刑后,相关消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渠道迅速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在官方公布消息与民间发布消息的两相博弈过程中,官方版本受到了质疑。信息的多源性传播不断校正信息的真实性,而媒体在其间的立场与公信力也因为媒体间信息的对接和碰撞而受到影响。 信息多源传播造成的传媒竞争压力,媒体盲目跟风,形成集体无意识“喧哗”。随着信息多源传播越来越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作为传播载体的媒体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在传播渠道不断扩大的现阶段,媒体在追求独家新闻传播的同时,“不为最先,耻于最后”的想法也造成其盲目跟风、不理性的炒作行为。 追求关注度,各类虚假消息使受众难识真伪。在当前媒体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网络等多种传播渠道不断出现的情况下,一些媒体从业人员责任意识缺失,过于浮躁,仅将新闻工作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从而导致他们在采编过程中缺乏新闻素养,杜撰虚假新闻,扰乱了新闻传播秩序。 在萨达姆死刑信息传播的新闻事件中,各种虚假信息也广泛流传。其中,萨达姆被疑用替身受刑的说法最为引人关注,造谣者还列举出种种证据,言之凿凿。在百度网上,以“萨达姆替身受刑”字条搜索,相关网页有646篇之多,而阿拉伯世界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于这种传闻的转载也使得有关萨达姆的死讯扑朔迷离。除此之外,其他关于萨达姆财产、子女的消息也是满天飞,在如今的信息时代,新闻多源性传播缺乏有效的信息过滤,受众面对大量信息的冲击一头雾水,难辨真伪,媒体传播而引发的种族冲突也逐渐升温,地区局势变得扑朔迷离。 信息多源传播时代媒体社会责任的树立 现阶段,新媒体正在迅速崛起,传统媒体也处在了重新调整布局的拐点。在新旧媒体共存的全球化泛媒体时代,多源性信息传播的事实已经不可避免地摆在所有媒体面前。面对即将开始的竞争,媒体如何调整和定位,新闻传播是否要遵从社会责任至上的操守,成为新闻媒体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媒体应正确地引导舆论,使信息多源性传播形成合力。和其他意识形态规范相比,新闻舆论具有非强制性、潜移默化和特有的弹性,会在人们社会化的过程中逐步发挥其影响力,所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至关重要。在多源性传播时代,多源性信息的传播要么因为信息杂乱、相互矛盾形成内耗,媒体公信力受到影响;要么媒体间相互配合,把受众的注意力集中到当前环境中最为重要的事件上去,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策略。 对同一新闻事件而言,多源性传播在以真实性为前提的情况下,正确引导舆论,就不会出现争议和新闻传播失范等问题。国内2006年关于“潼关事件”,陕西、山西两地媒体就有截然相反的报道,使得新闻事件一团迷雾。地方媒体在正确引导舆论的问题上,因为地方保护主义而背离新闻真实性原则,放弃应有的社会责任,就会在新闻传播中失去了公信力。 新闻传播的社会价值应优先于新闻价值。萨达姆被处以绞刑事件之所以余音未了,主要是媒体多源传播形成的信息衍射作用。如果仅从新闻价值评判网络媒体关于萨达姆的行刑视频,这一偷拍的录像无疑更为真实地记录了行刑的主要过程。但是,如果从社会价值的角度再来看这段视频录像,这段录像无疑成为一个“潘多拉的盒子”,打开它,后患无穷。 对于有争议的新闻事件,社会影响肯定高于它所附带的新闻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对相关信息的社会价值预判显得尤为重要。而媒体在追求“眼球效应”和经济利益的同时,绝对不能忘记自己所承载的社会责任。 新闻传播的规范问题也是对信息多源传播时代的发展要求,这是一个严肃的社会与社会控制的问题。对管理部门而言,规范新闻多源性传播,突出新闻传播的社会价值,使其优先于新闻价值,加强媒体的社会责任,新闻传播失范行为才能得到控制;对媒体而言,任何媒体都要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任。这种责任要求媒体从业者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对新闻事件的社会价值做出正确的判定,如果社会价值远高于新闻价值,媒体从业者应首先从社会价值考虑新闻传播的可行性,做出恰当的判断。2006年,被网友评为“最美丽的女记者”的河南电视台记者曹爱文,在采访落水女童事件时,放弃采访,而转而去竭力抢救女童。承载社会责任的媒体在传播过程中,在对信息的选择、解释、组合或评论上,各行其道,形成单一事件多源性传播的不同倾向。媒体只有承担起自己所应负的社会责任,才能走向成熟,才能树立起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使自己在多源性传播竞争的环境中脱颖而出。 (作者单位:鲁东大学校报编辑部) |
| 责任编辑: |
 |
|
| |
 |
| |
|
|